一、基本信息
采购人:重庆图书馆
服务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天大道106号
服务时间: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最低营收分成比例:80%
设备数量:6-12孔柜机预估16台,招标人有需求可随时增加台数。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社会其他组织(法律规定者除外),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经营许可范围须包含充电控制设备租赁相关业务。
三、现场充电宝设备技术要求
(一)产品资质:提供的柜机及配套充电宝须具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且符合国家电气安全及质量规范。(须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设备性能:柜机需支持安卓、iOS等系统主流手机型号充电,配备Type-C、Micro USB、Lightning等至少3种通用接口,确保充电能正常使用。
具备过充、短路、过温、过流四重保护功能,柜机外壳采用阻燃材料,符合GB4943.1-2022《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避免安全隐患。(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内置稳定网络模块,支持实时上传设备状态(如电量、故障报警),后台可远程监控柜机运行数据,确保管理高效性。(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设备外观与布局:柜机尺寸需适配重庆图书馆公共区域布局,外观简洁无低俗广告,机身标注清晰的操作指引及客服电话,摆放位置需经重庆图书馆确认且不占用消防通道。
(四)数据与使用安全:柜机的用户支付数据加密存储,后台系统仅保留必要的充电记录(不超过3个月),禁止泄露用户隐私;柜机机身加装防撬动装置,防范设备被盗或破坏。(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所有柜机及配套充电宝应在6孔及以上(提供柜机相应的产品名称、型号,格式自拟)。
四、现场查勘
投标人报价前应自行到重庆图书馆所在位置现场查勘,每个报名投标人都必须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做充分了解,确认符合自身经营需要,由于投标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和各种潜在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五、投标报价的递交和截止时间
(一)递交时间: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26日止(工作日9:00-17:00)。
(二)递交资料:充电宝设备技术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及承诺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身份证明(加盖公章)、报价书(加盖公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名单、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资料(加盖公章)。
(三)递交地点:沙坪坝区凤天大道106号行政楼平层社教中心办公室,并在《报价递交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四)投标报价投递截止时间:超过规定时间递交报价书视同放弃投标。
(五)投标报价书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书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格式(详见附件)填写签字盖章。投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须清晰可辨,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填写、盖章。投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须按规定填写、盖章,投标人须按规定密封加印后提交投标报价书,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报价。
(六)其他:参加投标报价投递人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人的选定原则
(一)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招标的最低营收分成比例,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招标人收到投标人的报价后,对有效报价的投标人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有效投标报价最高者为第一名,次高者为第二名,有效投标人三家及以上的,依次选择3家为中标候选人。在投标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则遵循时间优先原则,先提交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为第一名。
第一候选人为中标人;若第一候选人放弃中标,则确定第二候选人为中标人;若第二候选人放弃中标,则确定第三候选人为中标人;若第三候选人放弃中标,则视为无效投标,重新组织招标。
有效投标人不满3家的,有效投标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若第一候选人放弃中标,则确定第二候选人为中标人;若都放弃中标的,则视为无效投标,重新组织招标。
(三)投标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无效:
1.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2.出现影响投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投标报价评选及评选结果公示
2026年3月27日为评选结果评选时间,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立即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报价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
八、投标人合同的签订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具有约束性条款的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 65210287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天大道106号重庆图书馆社教中心
十、付款方式
(一)每月成交供应商向充电宝使用人收取的总费用按照中标分成比例缴纳给采购人。
(二)结算周期:双方每月结算一次,次月15日前成交供应商将上月向充电宝使用人收取的费用清单发给采购人,成交供应商须授权采购人进入充电宝系统管理后台查看中标范围内的实时充电宝收费数据,经双方确认后,于5个工作日内将全款支付给采购人。
十一、其他
(一)凡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的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投递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图书馆官网上公告中查看阅读公开招标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人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投标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在投标报价递交记录表上签字后,按要求提交竞标报价书等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为无效投标人。
(三)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的所有费用自行承担。
(四)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开展运营管理工作,承担充电宝运营管理的安全责任。若因充电宝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五)若成交供应商两次未按时缴纳管理费,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损失与责任。

